為了加強礦區各礦井井下所有場所的安全警示、標識牌板管理,本著規范、實用、節儉及便于日常管理原則,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一、牌板的設置、吊掛一般規定各種牌板按要求進行設置、吊掛,吊掛高度為巷道腰高的1.5米處。
(一)、工程牌板的設置
1、采、掘、修工程牌板設在巷道入口處安全地段幫上,并吊掛在橫桿上。2、各崗位點的工程牌板設置在便于人員觀看的位置,相鄰牌板的吊掛高度保持一致且水平垂直。
(二)、安全標識牌的設置
1、各崗位點的電話、滅火器、消防水管、急救箱等提示牌必須吊掛在相應設施位置的巷道幫上,吊掛符合安全及人機工程的要求,易于人員發現。2、高壓危險、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有人工作禁止啟動等牌板設置在靠近高壓設備的入口或圍欄上,有人工作牌臨時設置在檢修的開關上。3、配電重地閑人莫入、機房重地閑人免進等牌設置在機房、硐室入口處。4、禁止車輛進入等綜合警示牌,設在禁止人員及車輛進入生產區域的邊界處,使用必須到位。5、規格尺寸相同的提示牌或其它安全標示牌如在同一位置設置時,應保持一個平面進行吊掛,不同規格的標識牌不得并排安裝,相鄰標志牌不得相互阻擋視線,多個相同的標志牌并行安裝時,高度要一致,間距為零。
(三)、路標牌板的設置
1、巷道指向、工作面指向、井下巷道說明、丁字交叉或十字交叉巷道指向牌,設置在巷道交叉頂板正中間,拐彎處指向牌設置在拐點前10米頂板正中間。2、地點指向牌設置在巷道對正位置,進出兩個方面均能看見。3、禁止通行牌板或非防爆車輛禁止入內牌板吊掛在巷道正中間。
(四)、其它牌板的位置
1、主要巷道交叉點,工作面及采區巷道交叉點必須安設避災路線牌,避災路線指示牌板必須指明避災方向,大巷避災路線指示牌在巷道直線段每隔500米設一個,且保持水平垂直。2、管路標識牌設置在管路的起點、終點、交叉點、轉彎處、閥門和穿墻孔兩側。3、設備責任牌、五小電器責任牌、閥門標識牌設置在易于觀察的部位。4、電纜標識牌,直徑大于50mm的電纜粘貼帶箭頭的紅色反光貼,箭頭方向為供電方向,標明電纜電壓、用途及維護人。直徑小于50mm電纜采用掛牌標識,對于頻繁移動的電纜只標出供電方向即可,電纜標識間隔距離為300-500米。5、安全確認牌:絞車道等固定安全確認牌吊掛在作業點,采、掘、修等移動式安全確認牌吊掛在距離作業點10米外,隨工程進度即時移動。6、安全文化牌板吊掛在光線明亮,安全可靠的位置,要求四角固定在巷幫,上下邊平行底板。7、機電硐室門口要求吊掛硐室名牌、“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和“高壓危險”牌,硐室內吊掛各種設備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系統圖,吊掛時要求先固定外框,再和外幫固定。8、材料牌吊掛,要求吊掛在巷道內位于材料上方的中間。9、一通三防牌:瓦斯檢查牌,吊掛在各瓦斯測量點人行道一側,測風牌,吊掛在各測風站人行道一側,局部通風機牌,要求吊掛在各局部通風機前5米范圍內,通風設施牌,吊掛在風門、密閉處,要求四角固定,內容填寫清楚、準確。10、探水牌板,鉆探工程施工牌,掘進工作面先探后掘巷道施工牌等牌板,要求吊掛距工作面50米處,每班填寫,內容填寫清楚、正確。11、其它牌板如通風系統圖,礦井地質和水文地質圖,巷道布置圖,供電系統圖等,根據實際內容制定,吊掛在適當位置,要求整潔大方,內容符合實際,需填寫的項目要填寫清楚、正確。
三、牌板管理
(一)、牌板管理一般規定1、礦區負責各礦井所有牌板管理,各礦井負責人負責管轄礦井范圍內的牌板管理,值班長、安全員負責所轄工作范圍內的牌板管理、檢查和維護,各專業崗 人員負責所在崗位牌板的管理。具體責任人:礦區由安全礦長總負責,礦井由礦井負責人及當班值班長負責,各作業點由安全員、班組長負責,各專業牌板由主管領導負責,崗位牌板由所在崗位人員負責。2、礦區對各礦井使用中的牌板建立《井下牌板管理臺帳》明確牌板數量,設置地點、管理責任人及使用、更換期限等,有新增加、位置變更、回收、損壞、維修的圖牌板及時記錄到管理臺帳上(標明日期)備查,損壞、丟失的按規定考核到個人。3、各礦井每班對所轄區域內的警示標識及牌板的設置情況進行檢查維護,發現掉落或歪斜的,當天要按排人員重生吊掛。4、各礦井根據作業場所的環境,隨時對各類標示及牌板進行衛生清理,保持標示、牌板清潔完好。
(二)、牌板使用及回收1、標識牌板使用年限:所有反光標識牌使用期限為一年以上,一通三防牌板、路標牌、避災路線牌、安全警示牌板、安全確認牌板,使用期限2年以上,采、掘、修安全警示牌、工程標識牌板使用期限1年以上,機電硐室各類牌板使用期限4年以上,大巷安全文化牌板、絞車房制度等管理牌板視制作材料,使用期限在2-4年,開關、電纜、水泵等管理或標識牌板使用期限1年以上。2、搬家、倒面時,原有的圖牌板要由負責單位全部回收,除工程牌水溶性需粘貼紙內容外,要求其它標識、牌板重新利用,沒有全部回收利用造成丟失損壞的,按標識牌板價格的30%處罰相關管理人員,按標識牌板價格的50%處罰牌板管理責任人,牌板制作費用由責任礦井承擔3、礦區要設立標識牌板庫房,回收的標識牌板應存放在礦區庫房內。4、對于必須回收利用的,由于礦井責任人的損壞、丟失的,除考核相關責任人外,重新制作費用由各責任礦井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員。
(三)、牌板檢查、監督、考核1、公司救護隊各安全監察小組會按分管礦井區塊,負責對井下牌板的監督、檢查、考核。各礦井相關負責人按職責范圍負責牌板的維護、監督、檢查、考核。2、牌板使用過程中,要保證牌板整潔、干凈、完好,不得人為破壞,由于放炮、巷道變形等因素可能對牌板造成損壞的,要及時回收或移動牌板,故意損壞牌板的,按雙倍價格處罰責任人。3、因人為因素造成圖、牌板損壞或丟失的,制作和修復費用由責任礦井自行支付,所在礦井落到責任人。4、礦區建立標識牌板管理制度和臺帳,負責本礦區礦井內所有牌板的管理,相關責任人經常對牌板進行檢查和維護。四、其它因各級政府或相關職能部門要求,需臨時制作的地面各類管理牌板,由礦區提出申請或公司統一參照以上規定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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