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志牌是在道路交通安全行駛過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道路交通標志牌是公路語言,通過一些簡單的文字圖形符號,簡潔明了的表達道路信息以及交通法規。那么這些指示牌的設置要求是什么呢?
(1)道路交通標志牌應設立在利于車輛和行人容易看到的醒目位置。
(2)道路交通標志牌應傳遞清晰明確的信息,不應傳遞與道路交通無關信息。
(3)道路交通標志牌應有總體的布局系統,避免信息過載或者信息不足。
(4)道路交通標志牌一般設置在道路右側或車道上方,可根據具體實際情況作出改變。
(5)為保證視覺認同性,同一個地點需要設置兩種及兩種以上的標志牌,可安裝在一個支撐結構上。一個支撐結構上的標志牌不得超過四個。分開設立的標志牌,應滿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標志的設置空間。
(6)不同種類標志牌的并設,在原則上要盡量避免。解除禁止超車、解除限制速度、減速讓行、停車讓行、會車先行、路口優先通行這些標志牌應單獨設置。如受限制影響無法將多個標志牌單獨設置時,一個支撐結構上不得超過兩個標志。并設時,可以根據禁令、指示、警告的順序從左到右,從上到下進行排列安裝。
(7)同一地點設置兩個及以上的警告標志牌時,選擇重要的一個,警告標志不宜設置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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