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為交通出行路面上的一種管束功效,交通指示燈都可以合理減輕交通出行工作壓力,讓司機保證依照信號指示燈標示開車,針對本身和路面上的非機動車安全性都具有確保功效。路面交通指示燈也是交通安全設施的一種反映,是以便提升公路交通管理方法,降低車禍事故的產生,提升路面應用高效率,交通標志桿的改進交通條件的一種關鍵專用工具。適用十字、丁字等交叉口,由公路交通數據信號控制設備操縱,具體指導車子和非機動車安全性井然有序地行駛。
交通標志桿地址的設定規定
1.路面交通指示燈燈殼構造規定選用鋁型材鋁壓鑄生產制造,打開式;機殼表層靜電噴塑,色調為灰黑色,美觀大方輕便,有利于檢修與安裝。
2.路面交通指示燈內全部密封性應選用硅膠原材料,使其在十年應用期限內在高溫和超低溫自然環境下不會出現脆化和硬底化狀況。
3.交通標志桿的各類性能指標(如:防水等級、溫度、高低溫試驗、震動、電氣設備特性等)須經省部級之上產品品質監管檢測機構檢驗,并出示相對檢驗報告。
4.路面交通指示燈鏡片選用高透光度聚碳酸脂生產制造,使其在十年使用期期限內不容易顯著退色。
5.交通指示燈產品系列及規格型號規定:熱浸鍍鋅架構式燈構件合乎國家行業標準。一體化信號指示燈,不允許選用包箍或支撐架聯接,以確保美觀大方。
6.路面交通指示燈務必合乎GB14887-2003《道路交通信號燈技術要求及測試方法》的規定。具備國家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產品品質監管檢測機構的檢驗報告,檢驗報告務必是近2年內復檢且在有效期限內,無有效期限或超出提議檢驗期的視作失效檢驗報告。
7.路面交通指示燈生產商需出示國家標準ISO質量控制管理體系認證職業資格證或具備中國國際性相仿一樣規范品質保證管理體系認證職業資格證,以確保交貨的品質平穩。
8.LED管務必是四元素,使用期不少于50000鐘頭。(LED管務必為海外著名生產廠家的商品)。
9.交通安全設施提示交通指示燈外觀設計應與現應用的信號指示燈外觀設計基本一致。外型:信號指示燈機殼、色片及密封環表層應光滑,無欠料、無裂開、無絲條、無顯著形變和毛邊等缺點。
10.行車道信號指示燈為直徑400mm箭頭符號燈,紅、黃、綠三個為一組;機殼:全黑,鋁合金壓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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