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交通標志桿使用標準
1.設置道路交通標志桿應是道路維修的優先項目。無論是新路還是原路的改建或擴建,都應在通行前設置交通標志桿和其他交通標志桿。對于新的或修改的部分,應及時調整整個交通道路網中的其他交通標志桿。
2.交通標志桿上的信息應以專用交通信號燈的形式表示,并應盡可能簡潔地顯示交通信息,以便路過的人可以輕松地了解自己的位置和其他相關交通信息。
3.有關部門應定期清潔和維護交通標志桿,以充分確保其上的新交通信息的可見性,并確保通勤者能清晰看到交通標志桿上的交通信息。
4,交通標志桿的外觀和形狀應根據客觀要求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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